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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发生校园及周边恶性案件的紧急通知

责任编辑: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0-05-18

关于防止发生校园及周边恶性案件的紧急通知

粤综治委学治组〔2010〕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近期,学校及周边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多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陕西汉中等地先后发生暴力伤害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丧心病狂,暴力伤害无辜,手段极为残忍、砍死、砍伤师生数量多,给学生家庭带来无尽痛苦,严重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有的中小学还发生校园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群死群伤。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专门开会研究部署,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集中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为保证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我省学校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发生校园及周边恶性案件的紧急通知》(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0〕3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立即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要立即研究部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对尚未配备校园专职安保人员的学校和幼儿园,要统筹协调安排,抓紧配备。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校园门卫制度,上课时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社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期间,要组织教师迅速将学生安排在校内,坚决防止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等现象发生。学校老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落实校园特别管护区规定,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和秩序维护,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要有专门的警力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即时化解和处置治安问题和事端。对学校周边社区存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和经常缠访、闹访人员等特殊人群、高危人员进行日常梳理排查,及时掌握情况,会同乡镇、街道、社区落实稳控措施,防止其走极端危害学校和社会。
    三是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学校能解决的要立即整改;学校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统筹研究,协调解决。要紧密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因教学改革、后勤服务、征地拆迁、工资待遇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突出治安问题要逐一建档造册,明确责任,挂牌整改。
    四是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干扰影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学校及周边综治部门要会商、协调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处理涉校治安、刑事案件,保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建立突发事件警校联动机制,发生涉校治安、刑事案件要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控制现场,防止次生危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要积极协调各地网络主管部门、宣传部门加强对网络和媒体的管理,适度报道涉校恶性治安、刑事案件,防止对有极端暴力倾向、有报复社会心理的高危人群形成社会心理暗示而效仿,防止恶意炒作引发社会恐慌情绪。
    五是大力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在学校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学生守法自律意识,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密切学校和政法部门的联系,组织协调政法部门到学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机制。要开展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自救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和实际问题,防止学生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要妥善解决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将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六是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综治平台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加强学校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校园安全保障措施。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协调地方公安部门在校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在学校集中的治安重点地区设立警务室。各地各学校大力推广校园安全管理平台,提高安全防范系数,在所有中小学配齐法制副校长和治安联络员。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
    请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安排部署,落实各项要求,并将工作情况报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把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广东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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