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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4年11月18日 17:15 来源: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浏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廉洁从教,热爱本职工作,公正无私,忠于职守,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对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5、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关心集体。识大局、顾大体,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6、诚实守信,严于律已,树立良好的科研氛围。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力戒浮躁、急功近利,杜绝剽窃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7、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作风正派、言行一致。
 
                                          思教部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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