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思政部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的报告

责任编辑: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4-02-24

华商学院思政部在学院和部门主任的组织下,部门和各个教研室认真学习了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我们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探讨。
大家认为《意见》是新时期我国推进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意见》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要文件。文件从明确改革导向、实行分类评价、坚持开放评价和切实组织落实四个方面,对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教育部专家指出:这次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指导原则是: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通过评价机制改革和价值导向调整,把高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目标追求凝聚到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上来,重点突出围绕科学前沿和现实需求催生重大成果产出的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导向,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上述原则和导向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国创新大会和中央6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任务,也是紧紧围绕当前高校科技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阶段特征,将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教结合特色和优势的发挥,推动加快内涵发展,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质量,推动科技与经济更紧密的结合。
我们认为《意见》将会极大促进我国教育和科技事业发展。《意见》指出,在国家持续投入经费,科研条件大幅改善的前提下,通过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倡导自由科学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4个能力。
我们认为《意见》规范了目前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意见》指出,要改变在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中过分依赖和不合理使用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科技指标的做法,减少科技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关联。另外《意见》也指出,今后要“提高科技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局面一直难以扭转,这次改革可以更好地改变这种状况。
我们认为,可以把这次改革同华商学院的内涵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队伍健康发展、服务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提升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把落实的重点放在改革的正确引导上来。努力把高校科技评价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对于我们一线教师而言,当然要搞好教学的同时搞好科研,二者不可偏废。努力在这些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2014-1-20


粤ICP备17051289号 版权所有:广州华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城街华商路一号

联系电话:020-82660113 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