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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14-09-10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4年教师节

                       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487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5周年,910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开展好今年教师节活动,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对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创强争先建高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教育部关于庆祝2014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3)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围绕教师节日主题,开展各项活动。各地和各校要紧密结合本地(校)实际,精心组织、节俭隆重开展好教师节各项活动,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使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要加强师德教育,弘扬尊师重教氛围。各地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结合9月份开展的师德教育月活动,以立德树人,立教圆梦为主题,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自觉崇德修身;要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弘扬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可亲可敬、可学可鉴的良好形象。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各校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要求,带着对教师的深厚感情,深入基层一线,想教师所想、急教师所急,切实为教师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开展走访慰问教师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达给每一位教师,把各项惠师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教师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627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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